摘要: 【目的/意义】基于数字中国战略的要求,抽取数字政府建设的构成要素,明确数字政府建设构成要素及其
关系,为地方政府进行数字政府建设实践提供理论依据。【方法/过程】利用扎根理论方法,以典型省级数字政府建
设政策文件为研究样本,通过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选择编码以及饱和度检验等过程,抽取出数字政府建设的构
成要素。在此基础上构建数字政府建设构成要素模型,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果/结论】我
国数字政府构成要素为数字基础、数据治理、数据服务、数字产业和数字文化,数字政府建设应以数字基础为基石、
以数据治理为中心、以数据服务、数字产业和数字文化为目标,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创新/局限】研
究对于数字文化这一构成要素的抽取,弥补了当前以服务或经济等单一目标主导的数字政府建设理论框架,深化
了对于数字政府建设构成要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