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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第32卷, 第2期 刊出日期: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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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公布与知识产权保护微观分析
杨立人
档案学研究. 2018, 32 (2): 97-100.
DOI: 10.16065/j.cnki.issn1002-1620.2018.02.015
随着馆藏档案公布数量的迅速增长,档案公布与知识产权保护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在知识产权中,著作权与档案公布权的关系较为密切。由于档案与作品形式相似,以及档案公布与作品发表的性质相同、方式相似,使得档案公布不仅可能涉及作品的发表权,还可能涉及作品的财产权。幸而,档案与作品在性质和涉及领域,以及档案公布权与作品著作权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别,这些差别使得区分档案公布权与作品著作权并对其进行保护成为可能。与著作权不同,专利权和商标权在性质和内容上与档案公布权明显不同,因而,档案的公布一般不会触及专利权和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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