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近几年来,缩微复制技术在档案部门逐步开展应用,它不仅能够代替原件提供利用,还具有节省存储空间的特点。应该说缩微技术是解决档案存储空间紧张的有效方法之一。但是,从目前情况看,缩微技术的这一特点并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原因之一是还没有建立一套对缩微后档案处置的有效方法,致使缩微技术在应用中不但没有达到减少存储面积的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反而增加了存储面积,造成双重管理。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到底档案缩微后其原件能不能销毁?采用什么标准来决定原件的存毁?本文想试就此问题谈谈自己肤浅的看法和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