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wait a minute...
档案学研究  1987, Vol. 1 Issue (1): 4-7    DOI: 10.16065/j.cnki.issn1002-1620.1987.01.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全文: PDF 
摘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出版日期: 2017-11-26
服务  
把本文推荐给朋友
加入引用管理器
E-mail Alert
RSS
作者相关文章  
No related articles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