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代档案史料的状况,作者提出了比较详细的考证方法和途径。从档案史料考证的条件、目的、原则入手,提出了以外部考证、内部考证为主的档案史料真伪的鉴定方法,采取书证、物证、人证、当事人记录参证法、旁证、理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考证档案史料内容的真实性。
The archive materials present situation, proposed some quite detailed research methods.It starts from the situation of archive materials research, the goal, and the principle obtained, proposes an identify way by the exterior research, the internal research, taking adopting documentary evidence , material evidence , testimony of a witness , interested party precise writer joining certificate law , circumstantial evidence , reason certificate giving first place to outside textual criticism , inside textual criticism combines each other.
考证对史学研究特别重要,如果史料的真伪、来源、作者及其动机没有鉴别清楚,史学就成为无稽之谈,或完全出现错误。史料的考证是不可缺少的,研究历史离不开史料,史料不经过科学的处理,利用时就可能发生种种困难而导致谬误。郭沫若曾指出:“无论作任何研究,材料的鉴别是最必要的基础阶段。材料不够,固然大成问题,而材料的真伪或时代性如未规定清楚,那比缺乏材料还要更加危险。因为材料缺乏,顶多得不出结论而已,而材料不正确便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比没有更要有害”①。著名历史学者顾颉刚说:“治史学的人所凭藉的是史料。治史学的人对于史料的真伪应该是最先着手审查的,要是不经过这番工作,对于史料毫不加以审查而即应用,则其所著虽下笔万言,而一究内容,全属凭虚御空,那就失掉了存在的资格。”②
史料所反映的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人物,不经过认真的审查、考证,就不可能证明它的实在性、准确性,材料的正确性是一切科学研究的前提,达到材料正确性的唯一方法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去验证材料。有了史料以后,我们要做的就是对史料加以鉴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考证。考证的目的有三个:一是鉴别真伪,确定史料是不是真品;二是鉴定史料的完整性,真的史料未必就是完整的;三是考证史料的可信度,完整的真品史料,所记述的事实未必是真实的,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史料内容的真实性问题。只有经过鉴定为真的、完整的、记录内容为事实的史料,才是我们最终想要的。作为反映客观存在的最原始史料的档案史料,虽然真实性比一般的史料要高,但由于其特殊的研究价值,我们更应该本着严谨治学的原则,对其进行科学的考证。
提到档案考证,也有人称为档案鉴辨,就是以历史的观点考察伪误档案产生的原因及造成的危害,总结运用传统的经验和方法,结合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对档案本身的真伪、档案内容的正确、错误及档案的形成时间、文字等进行鉴定和辨别的学科。我们进行档案的考证一直伴随着史学研究。前辈们对历史的研究、整理所取得的成就,无一不是建立在史料考证的基础之上的。结合前辈学者们对近代史料的考证成果,现就近代档案史料考证的原则、方法进行如下阐述。
在近代史料考证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把握住这些原则能使我们在工作中更加准确地去发现档案史料的价值。
档案史料考证,是一门学问,是科学研究。我们应当本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看待历史。我们应当满怀追求真理的勇气,用科学的头脑、科学的方法去考证档案史料,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看待世界、看待历史。
当我们考证的史料不确切时,不要盲目地下结论,多虚心听取意见。对不能明确结论的史料我们可以存疑待考,待有确切证据后再下定论。我们必须本着严谨的态度对待历史。
我们在考证的时候,尽可能地以原档为依据,防止因材料不准确导致的结论错误。注重内证的同时,不忽视外证的作用,特别要注重从出土文物、实地考察和采访当事人等方面获得线索,弥补文字史料的不足。
考察研究切忌不要半途而废,我们考证历史,不能仅仅满足于取得的一点点成绩,我们应当本着“钻”的精神,将每一次考证做得更加精确、细致。
在考证档案史料时,应该采取多方求证的方法,不能仅仅凭孤立的证据就草率地下结论。在档案研究时,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档案偶然存在的矛盾,就以此断定其为伪误档案。书证、物证、理证、人证等各种方法应充分运用到考证工作中,通过这些方法找出档案史料中无法自圆其说的矛盾,这样的鉴辨结论才算成立。④
经考察近代、现代历史学者对档案史料的考证方法,尤其是对近代史料考证的方法,发现档案史料的考证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即档案外形的辨别和档案史料内容的考证。
鉴别档案史料真伪也就是考证档案史料是不是真品,方法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从档案文献的外型上辨其真伪,即谓外部考证;另一种是从档案文献的内容上发现矛盾辨别其可靠性,即谓内部考证。
外部考证主要是从档案文献的制作材料、书写惯例、笔迹、文体风格、习惯用法、避讳制度、印章、源流等方面考察其与作品的时代、作者的特点是否吻合,从而鉴定其真伪。
(1) 考其来源
档案文件的形成、流传与移交保存状况,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它的真实可靠性。凡成批接收,或来源与流传情况清楚的档案文献,伪造的可能性往往较小。而对一些突然出现的或民间捐献的或零散征集的可能有较高价值的名人书信、亲笔手稿、重要文献原稿以及一些珍稀文献等,则尤其应注意考订其源流。近代史料由于几次大的战乱,流失在民间的情况比较多见,我们在考证这些档案史料的时候尤其要加以重视。
当对某一档案原件的真伪产生怀疑时,都希望找到档案原件或原始出处,这就需要弄清楚档案的来源。鉴辨档案来源的方法是按档案的形成、流传、收藏、开放及编纂的路线,逆向溯源。常见档案来源存在问题的情况是,有的档案内容虽然经大家抄来引去,但未见其在任何档案馆中保存,甚至谁也没见过档案的原件,此来历不明的档案很可能属于空穴来风。
罗尔纲在鉴辨《江南春梦庵笔记》的真伪时,用了这样的方法。文献在形成和传抄的过程中各种材料和观点的流传过程是可以找到根据的,从各种材料和观点的来源可以判定文献的真伪。罗尔纲在考订这部档案文献时总结说:“这部大伪书的内容,除了完全由作伪者凭空虚构的部分之外,其中有一部分是有来源的。这些来源,有的是满清方面的记载,有的是太平天国方面的文件。”罗尔纲将《江南春梦庵笔记》原文同根据的材料作了比较,找到了伪作者的材料来源,从而得出更加令人信服的结论。
(2)考其制作材料
档案史料的制作材料与技术在我国历史上有很大的变迁,从而反映出时代的不同。近代档案史料主要是纸质档案。虽然档案大多是纸质的,但其纸张的制作成分和技术特点也是具有明显的时代特色的,而且同一时代不同地域的档案载体也是各有特点的。
例如,一般明清时期形成的官方档案,用纸为毛边纸、连史纸、呈文纸、罗纹纸和御览纸(后两种是宣纸),多用于奏折、题本等进呈御览的上行文。此外还有麻纸、分水纸、青连七纸、刚连纸等,均纸质细腻,便于毛笔书写,字迹清楚。其外观特征:纸边皆略有变色,毛边纸略带蛋黄色,连史纸匀薄洁白,等等。明清地方官府和衙门、寺庙商贾档案用纸质量差些,多用黄色的竹纸,易受虫蛀及发脆,耐久性差。民国时期的档案用纸,毛边纸、连史纸等仍用来书写函札、指令、账目等,并逐渐使用机械纸,如书写纸、有光纸(油光纸)、白报纸(新闻纸)。这种机械纸的寿命约在50年左右。伪满档案多用日本产的富士纸。民国档案因保管不善,不少经虫蛀水浸,变脆霉烂,甚至成“档案砖”。⑤ 1941年以后陕甘宁边区的档案文件许多都是用的马兰纸,而抗日战争时期四川的许多档案文件用的是嘉乐纸。大花脸的山西票,是阎锡山1938年以后在克难坡制造的。据此,可以鉴别档案文献的真伪及大概的制作时间和地点。
(3)考其书写惯例
特定的档案史料有一定的书写惯例,如太平天国文件,按其改字与书写年月的惯例:凡太平天国的“国”字,均写作“囯”(王居中之意),不作“国”,在书写年月时,必将干支纪年与天国年份一齐标明,且干支纪年又必置于天国年份之上,如“太平天国拾年”,必须写为“太平天国庚申拾年”。曾有一份以天平天国名义发布的《太平天国教谕》,从其与太平天国文书书写惯例不合,遂证真伪,经考证其为天地会伪托。⑥
(4)笔迹鉴定和字体的鉴别
对档案文献的手稿常用笔迹进行鉴定考证真伪。鉴定笔迹,必须有已经确知为某人真迹的手稿作为标准件,否则便无以为据。由于笔迹可以模仿,故此法的运用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必须细心谨慎,且须有其他方面的根据作为旁证。考察印刷的字型,即考察各种雕版和活字字型的变化,则是辨别古籍版本和近代印刷品史料的重要手段。不同时期、不同印刷厂家使用的印版或铅字的字型往往各有特点。据《中国近代出版史料》记载,扁体铅字在我国始用于1884年,楷体铅字始用于1909年,仿宋铅字则始用于1917年,如果与之矛盾,说明该印刷的档案史料值得怀疑。
例如,反映义和团在北京活动的重要档案《景善日记》,据说是八国联军侵占北京第四天,英国锡克兵劫掠景善住宅,其驻华使馆翻译白克浩司乘机霸占景善住宅,在其书房发现的。后来许多史家以这本日记作为研究义和团在北京活动的第一手材料。后来经过考证,该日记除了有二三十处内容与史实不符外,也不是景善本人的文笔和手迹。景善翰林出身,多次充任考官,理应善长文墨,谙谐典故,但日记中文笔粗陋,章法纰缪,偶引典故,每多谬误;景善以工苏(轼)体字知名,但日记手迹枯涩,尤其日记中每个“以”字用法,很像日文章法;且错别字连篇,如日记写“彼待甲兵,我待天理”,“待”显系“恃”字之误。可是白克浩司并不是在中国长大,伪造这样一部中文日记亦非易事,他单独作伪的可能性不大。而景善家中有一位姓孔的录事兼满文教师,其笔迹与日记笔迹相同,因此很可能是孔某和白克浩司二人共同伪造的。⑦
靠笔迹和字体鉴别档案真伪同时具有局限性。例如,《忠王自述原稿》和《谕李昭寿书》经罗尔纲用“书写八法”考,鉴辨为同出李秀成一人之手,但笔迹却判若二人,《谕李昭寿书》用楷书,是在取得两次大胜利后,兴高采烈,志得意满,以临池学书的从容工夫去写的,因而字迹遒劲秀丽。李秀成写《自述》虽然也用楷书和行书,但被囚于木笼里,血流如注,且时值阴历六月十七日以后,江南酷暑,炎热难当,他以每天7000字的速度赶写,所用手笔又“破坏到不能用”的程度,并且是写在账簿上,因而和《谕李昭寿书》的笔迹差别很大。⑧
(5)考其习惯用语
因时间空间和其他条件的不同,各种文献中的习惯用语、用字也各有不同。这些不同给文献整理带来了麻烦,同时也给文献鉴别增加了方便。
例如,所谓的《李鸿章家书》第52函《禀母亲》,开头有一句“僧格林沁既歼”,讲的是僧格林沁与捻军作战阵亡的事情,这里用的是“歼”而不是用“殁”描述僧的死,这是20世纪的用语。僧格林沁是嘉庆帝额驸的嗣子,晋封亲王,声望显赫,在他死后,皇帝“亲奠”,李鸿章肯定不会用如此不敬的措词。再如第87函《禀母亲》内有“想瀚章兄现在已交代完竣,向武汉进发矣”一句。“武汉”一词不是当时用语,20世纪初才有此词,仅此一点,即可证明其为伪造。⑨
(6)考其避讳
避讳制度为中国历史上所特有,其避讳的范围大致有四个方面:为君者讳、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档案文献中最常见的避讳主要有:庙讳,帝王死后生前的名字需要避讳;御讳,当朝皇帝的名字需避讳;陵讳,皇帝陵墓的名称要避讳;圣讳,对先贤先圣的名字的避讳,如孔子、孟子等;家讳,对父母及族中辈份较高、年龄较长者名字的避讳。
避讳常用的方法是改字、空字和缺笔。考察避讳制度还应该注意到异代同讳现象以及避讳的字开始和停止使用的时间。避讳问题在考证太平天国史料真伪方面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许多史学工作者通过避讳问题考证了太平天国时期的许多史料,在外部考订方面总结起来主要通过避讳制度、与避讳相关的文体风格、习惯用语、称谓、书写材料、书写惯例等六个方面对其真伪进行考证。在实际工作中是不可能仅用一种方法,且界限如此分明的。由于史料的错综复杂及内部的特殊性,往往是几种考订方法同时使用。
例如,在考证《李秀成自供》真伪时,“杨韦之乱”后,“昌辉”二字就不再避讳了,曾国藩不了解这个变化,把不避讳的“昌”字改为“珑”字,这就暴露出了曾氏作伪的马脚,从而证明他所存《李秀成自供》的真伪。再如相传有太平天国状元程文相作《蓄发檄》。檄文云:“发肤受父母之遗,无剪无伐;须眉乃丈夫之气,全受全归。忍看辫发胡奴,衣冠长玷;从此簪缨华胄,髦弁重新。”其中仅“全受全归”之“全”、“簪缨华胄”之“华”就不符合太平天国《钦定敬避字样》的规定。遇到天王洪秀全的名字和上帝的译名而不避讳是最大的不敬,怎能作为檄文公诸于众?⑩
再如有一幅“太平天国书画”,在“如意博古”方印下署名“仁山”。太平天国“斥古”,且为了避南王名讳,把“山”写作“珊”。而这幅画上却不避讳,所以,可以定为伪品。
(7)考其文体风格
此法也是以已知文件作者的文体风格与未知者相对照,看是否同出一人之手。这对鉴定著名作者的作品也是有效之法。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说:“各时代之文体,盖有天然之界画,多读书者自能识之。”
(8)考其印章
不同时期档案文书的印章形式、印文字体,用印部位均有不同,循其规律,有助于辨别档案文件的真伪和年代。如太平天国的印文多为正楷,且体形扁宽,颁发文告的目的就是让普通民众看得懂,当然愈普及愈好,所以,要求让人一目了然。而伪造的文件则多用篆体,普通老百姓难以读懂。有识者很容易从这个角度辨别史料的真伪。如张德坚的《贼情汇纂》中就指出“贼众多乡愚市侩,多不识字,安知篆文。”
内部考证是考证档案史料真伪的另一种途径,主要从分析档案文献内容中发现矛盾以辨识其真伪和事实记载的真实可靠性。内部考订比较复杂,同时也比较灵活。
(1)要注意发现档案文献的内容与作者思想观点之间的背谬之处。梁启超就曾说过,判断伪书 “必须看定某人有某书最可信,他的思想要点如何,才可以因他书的思想和可信的书所涵的思想相矛盾而断定真伪”。例如,太平天国档案史料中曾有一篇所谓《太平天国教谕》,文中有托赖“祖宗列圣德庇”的话,考天王洪秀全崇拜上帝,排斥祖先崇拜,天王谕诏中从不曾见有祖宗列圣一类的词句,且有明文禁令。经罗尔纲考证,属天地会所伪托。
(2)要注意发现档案文献的记载与事实之间的矛盾。真实的记事,必然与社会实际情况相符合,若记事所述的内容与社会实际情况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则其真实性可疑。
例如,斯密斯在《中国在动荡》一书中有一张题名《在街头的义和团》的照片,上有一人坐着吸纸烟,有两名中国军警穿西式军装。据考订,这都是1900年时街头不可能出现的景观。而且因为义和团反对洋人和洋货,不可能在街头让人从近处给他们照相。据考这是义和团运动之后某年洋人在街头拍摄的。
(3)要注意发现档案文献记载的事实与时间的矛盾。凡文献中记有在作者成文时间或以前尚未发生的事情者,则必是伪件。例如,有一份革命历史档案上记载:1922年7月16日到23日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参加了这次大会。实际上马林在1921年4月第一次来华,1922年4月由上海回国,1922年7月24日第二次来华,说明我党召开二大时,马林根本不在中国,因此不可能参加我党二大,由此可以证明该文件有问题。
再如,1933年2月23日《中国共产党关于上海正泰橡胶厂惨案的宣言》,其署名为中共中央。事实上在1933年2月4日以前临时中共中央负责人博古等已到达江西中央苏区,这标志着中央已由上海迁到江西,并且3月21日上海发生的惨案,在当时条件下也不可能迅速传到江西中央苏区。因此,这份“宣言”显然是上海中央局假托中央名义拟发的。
(4)要注意分析档案文献所述之事是否合于常理。如果档案文献的记载违反了常理和自然规律,则值得怀疑。如在淮海战役中,国民党将领黄伯韬被我方击毙,而国民党编造的一份报告说,黄死时高呼“效忠党国”云云,并称当时只剩黄只身一人。既然如此,不知此文编者从何得知?很显然,这是伪造。
在考证档案文献真伪时,一般采用外部考证与内部考证相结合的方法,如果通过考证还不能确定其真伪,就应留存待考,坚持“多闻阙疑”的原则。
考证档案史料内容的方法是一个比鉴别档案史料真伪的方法更为复杂而又更加灵活的问题,是一个既需要理论分析而又必须结合大量例证方能弄懂的问题。我国史学家分析研究档案史料的实践和成果中,提供了学多辨伪考证的经验和方法,如书证、物证、人证和理证等。
书证即考察档案文献的记事是否与其他文献相吻合,通过相互对印来考证记事的可靠程度。
档案文献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包括同源档案的连续性和同期档案的相关性,用作书证的档案文献往往是可以找到的。例如,中共中央政治局1937年8月洛川会议举行的具体日期,一般论著、词典都说是22日至25日,即8月25日结束。这是有根据的,因为《中央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写明“1937年8月25日,洛川会议”。但据《朱德年谱》编写者考证,会议结束的时间应是24日,25日是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写成文件发出的时间。其根据是查阅洛川会议的记录,24日下午作结论,25日没有开会。
用作书证的“书”,是指一切有关的书面材料,即文献资料。因此,档案之外的其他文献资料,也是考证记事的重要书证。同时,档案文献所记述的某些问题,往往己有论著作过专门考证,这类论著也可作为书证。在利用这类书证时,既要善于兼收并蓄,不要拒绝前人和他人的考据成果;又要勤于思考,精于鉴别,不要轻信盲从,囿于成说。
即考察档案文献记事是否与有关实物资料所反映的事实相吻合。吻合者可使记事更加令人信服,不吻合者常可提供记事失实的线索和证据。作为物证的实物资料相当广泛,不仅包括历史遗存和文物,而且还有现实生活中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文化用品、工艺制品和武器弹药等,在有关实物散失时,这些实物的照片和图片也可代作物证。
即通过调查访问有关当事人、知情人或当地群众,了解有关史实,以考证档案文献记事。利用人证,往往可以纠正以往之传说,勘辨成说之确误,丰富历史事件之细节。
例如,关于张学良的祖籍问题,有些史书记载张家是从山东迁到东北的。而后来据张学良自己所说:“我们家从来没有去过山东!我们祖辈是挑着担子由河北闯关东的。我们是大城人,原籍河北大城县。”
群众中流传的口碑,民间的风尚习俗,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人证。当然对其档案文献记事的异同之处要全面分析,慎加鉴别,不可轻易据此作出肯定或否定档案记事的结论。因为口碑、民俗与历史事实相比较可能已有变异,甚至可能有极大的变异。
根据不同当事人的文字史料,通过相互参照,可以作为辨伪的依据。如罗尔纲在考证曾国藩所谓“伪忠王传令群贼,将伪天王府及各伪王府同时举火焚烧”时,同时引用太平天国方面的当事人李秀成的自述、清军当日首先督队攻入天王府的总兵朱洪章的自述和清军机要幕僚赵烈文当时的日记,经过相互参照,揭穿了曾国藩的谎言。
利用旁证直接对照也是一种可靠的辨伪方法。罗尔纲就是引用了李洪裔、亚德金和赵烈文手笔的三件旁证史料揭穿了曾国藩在《金陵克服全股悍匪尽数歼灭折》内所谓“三日之间、毙贼十余万人”的谎言。所引用的三件旁证史料的手笔者是当时的清朝候补知府、英国代理领事和清军机要幕僚,由于他们的地位比较高,因此,所提供的史料就很有旁证作用。
即通过比较、分析、推理,得出档案文献记事是合理还是悖理的结论,理论中的“理”即客观规律。“凡无证而以理断之者,谓之理证”,这是一类情况;另一类情况是历史上发生的某些事件,不仅在文献中找不到其他“书证”,而且在现实中也找不到“物证”,这时只能求助于“理证”。在史料辨伪中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的确定性虽然比不上“书证”和“物证”,但仍不失为比较科学的方法,因为在许多史事的辨证中找不到充足的证据时,依靠“理证”还是能够获得比较正确的结论。理证实际上已是综合考证,是多种考证方法的结合使用。
例如,罗尔纲在考证《英王陈玉成自述》时,就运用了理证的方法。太平天国革命人物的自述有两种:一种是亲笔自述,一种是官方记录。清政府把这两种通称为“供词”。供词到了清政府手中,常被修改和歪曲。罗尔纲认为,既然是清政府记录的,必有失实。通过探究《英王陈玉成自述》中的文句,很多地方不符合英王陈玉成本人身份。如,《自述》把太平天国起义称作为“为逆”,把清军称为“官兵”,自述者自称“我所犯弥天大罪”,等等,这些文句完全改变了自述者原来的革命立场,不符合革命者的身份。这显然是清朝统治者在过录陈玉成的自述时加以改变或者捏造出来的。这就是事理质疑。后来经考证史料证据,陈玉成被俘后,坚强不屈,视死如归,蔑视敌人。其身份和气节,决不会如《自述》中所显示的那种变节,由此得出,《英王陈玉成自述》被经过篡改,是无疑的。这也一定程度上证实了理证的可靠性。
理证必须谨慎从事,证据不确凿的,应当“存疑待考”,提倡“多闻阙疑”,既不要迷信现成结论、权威意见,又不可主观臆断,想入非非。
我们在考证档案史料内容的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种考证方法,应当同时兼用上述几种方法来进行考证,即所谓的综合考证。一般来说,通过综合考证得出的结论往往更加可靠、更加准确。
综上所述,近代档案史料是非常丰富的,相对于其他史料,具有无可比拟的原始记录性和凭证权威性,在我们考察近代历史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我们应当清醒地意识到近代档案史料的真实性问题在整个历史史料里面也是具有典型特征的,在利用近代档案史料的时候,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对档案文献的真实性进行辩证的认识和分析,应当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档案史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的考证,以保证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可靠性及真实性。同时,在考证及利用的过程中,还要注意继承和发展史学研究的前辈们在档案史料考证方面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开辟新的考证方法,以提高效率和质量。
9.梁凯:《从中国近代史研究看史料学的地位》,《宜
10.赵跃飞:《关于档案真伪性的逻辑辨析》,《档案学通讯》2001年第4期。
11.刘耿生:《档案开发与利用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①郭沫若:《古代研究的自我挑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十批判书》,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4页。
②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3页。
③王星:《档案文献鉴辨》,《兰台世界》,2003年6月。
④刘耿生:《档案开发与利用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08页。
⑤高力:《论档案文献外形鉴辨》,《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4月。
⑥丁永奎、曹喜琛编著:《档案史料编纂学概要》,档案出版社1982年版,第55页。
⑦丁名楠:《景善日记是白克浩司伪造的》,《中国近代史实正误》,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35-342页。
⑧罗尔纲:《太平天国史料辨伪集》,三联书店 1955年版,第98—118页。
⑨高力:《论档案文献外形鉴辨》,《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2期。
⑩许远等:《略论避讳在太平天国史料外部考订中的利用》,《山东档案》2003年第4期。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93页。
赵爱国:《档案文献编纂学》,山东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5页。
潘玉民:《档案编纂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6页。
杨小红:《张学良口述档案研究》,《档案学通讯》2003年第1期。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