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之间的关系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过程中,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了阐述。同时,对如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ultural heritage in chinese .It is an important problem to protect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The concep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the archiv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rchiv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conservating the archiv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ere elucidated in this thesis.At the same time,several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constructing the archiv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his thesis.
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其历史渊源、表达方式、存在空间、地域分布、传承状态等方面看,多具有民族性与多元化的特征,而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多不具备物质的存在形式,但也并不绝对,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也有物化的实物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是宽泛的,并不具体的、理论上的一种对文化类别的划分。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动态的特征,对它进行纪录和保护的方式相对于静态的物质类文化遗产来说,要复杂得多,这就给我们保存、记录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带来很多困难。而要把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保护下来,我们第一位需要做好的工作,就是要将非物质化的文化遗产纪录下来,使其尽可能地物化和可视,而我们把这些物化和可视的非物质类文化遗产,再进行整理和保护起来,这些被保管起来的物化和可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被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工作,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很难落到实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实际上就是物化和可以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存在的形式。当然,我们也不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之间划一个等号,但它们之间的密切的关联,则是不言而喻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我们的一些文化和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甚至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档案人承担的责任是最为重要的。由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各个国家首先关注的多是本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因此,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法上,通常是:建立传承人制和建全档案。建立传承人制,是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载体,杰出的传承人保护起来,因为,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的活动相关,靠一种人的活动传承,如果此类的人去世,则很可能使其承载的一种文化濒临消失。所以建立传承人制并不是保护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佳选择。而采取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相比较于建立传承人制,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记忆,物化为档案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前可供选择的最佳方式。对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要遵循科学分类,依项建档的原则。即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过程中,首先要按项,以项为大类进行建档,即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一项,切不可分项不清。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项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工作,比较难分得准确,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和整理又是一项科学性极强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坚持系统有序就显得尤为重要,所谓坚持系统有序原则,即是对较为散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系统科学整理,而这里如果不强调科学整理,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建立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有序性就难以把握,如果分类、立项不科学,就很难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立得起来。其次,分级建档的原则。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保护制度,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里的“分级”包含着价值和管理层次的划分。国家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文价值的大小,将其划分为四个级别,并根据不同级别进行分级管理,与之相对应,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管理,可参考我国文物的“多级保护”制度,根据国家遗产名录级别,划分档案保管的价值级别,以便于系统管理与重点保护。第三,抢救性原则,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多民族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非物质文化遗产每一分钟都可能消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就是在与时间赛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应当紧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步伐,抢救一项,建立一项档案,并要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但非常明显的一个差距是,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建立的重视还很不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之间的关系缺乏深刻的认识,这就直接关系到了,我们能不能有效地,保护好我们的众多地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我们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作的终极目的就是,传承与发扬我国的优秀文化传统,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支撑,则是不可能的,但我们目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的实践认识还很不到位,积累这一方面的有益的经验还不多,我们档案部门在参与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当前我们最为重要的是,要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的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我们对此没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我们大力推进的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就将难以取得成效。抢救我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档案工作者对此负有重大责任,每一位档案工作者都要为此尽职尽责,这也是档案人的文化使命。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