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2年度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部级)评审.作已经完毕,共评出获奖项目19项,现予公布.获奖项目自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为争议期.凡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其名次排列有争议的,对获奖项目是否达到奖励条件和奖励等级等实质性内容有争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我司科技处索取《国家档案局科技进步奖争议登记表》,将争议问题填写清楚寄送我司科技处备案处理.对有争议的项目,经调查、核实,异议者所提问题确实属实的,将按照《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争议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授理;争议未处理的项目,暂不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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